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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三突出”建好用活巡察人才库

时间:2018-12-11 10:4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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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尖兵,打造一支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铁军,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近日,石台县出台《县委巡察人才库管理办法》,强调“三个突出”,选优配强,建好用活巡察人才库。

人员选择上突出“优”。巡察人才库分巡组长人才库和巡察工作人员人才库两类,分别从全县纪检、组织、政法、财税、审计、信访、涉农系统、乡镇等部门,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务工作、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的干部进入人才库。注重选取后备干部入库参加巡察历练,力促后备干部在巡察一线蹲苗成长。巡察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好中选优原则,适时调整补充。

制度管理上突出“严”。进一步明确培训制度、保密制度、集中办公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序推进。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县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有针对性地安排人才库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入库人员参与巡察工作时,要在巡察机构安排的地点集中办公,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巡察工作岗位的,必须向巡察办报告。巡察期间,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确保在组织规定的时间内认真负责地完成巡察工作任务。

人才使用上突出“实”。 阶段性巡察工作任务完成后,根据巡察人员的工作实绩,由县巡察办对其参与巡察期间的工作表现作出书面鉴定,并向县委组织部和派出单位反馈。巡察期间的工作鉴定作为巡察人才库人员考核、奖惩、任用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给予组织肯定,对不能胜任巡察工作的及时调整,对不认真履职尽责、违反巡察工作纪律规定、不客观如实报告巡察中发现问题的,取消其巡察人才库人员资格并严格追究责任。(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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