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党内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明光市纪委监委积极完善派驻机构建设,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派驻机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注重队伍建设。加强派驻机构队伍建设,实现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设置8个派驻机构,3个单独派驻机构。开展落实“三转”情况督查,成立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谈话等方式,对市直派驻机构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滁州市“三转”督查组反馈的“三转”不到位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通报整改。
注重能力提升。通过参加上级调学、举办业务培训班、聆听专题报告等方式,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不断提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业务本领和驾驭工作的能力。开展跟案学习、以案代训工作,组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审查调查全过程,在实战中锻炼能力,提高水平。今年以来共组织派驻纪检干部参加各类培训50余人次。以案代训30余人次。
注重制度约束。切实加强派驻机构管理,用制度固化责任。研究出台《明光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派驻机构工作职责及案件审查相关流程》等规定,推进派驻机构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强化请示报告制度,规定派驻机构负责人每月向市纪委监委汇报工作;每季度书面向市纪委监委报告一次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重大违纪事项随时报告。(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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