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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加强关爱帮扶 让受处分人员不再“一处了之”

时间:2018-10-29 08:2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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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制定出台《关于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关爱帮扶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关心,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防“一处了之”问题。

适应形势要求,确保关爱帮扶全覆盖。积极适应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明确关爱帮扶对象为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纪律处分的中共党员以及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政务处分的公职人员,实现关爱帮扶全覆盖。

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关爱帮扶不虚化。明确关爱帮扶工作在各级党委(党组)领导下开展,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关爱帮扶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行动,纳入党建工作内容,定期分析研究,统筹安排部署,分级明确帮扶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等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协助党委(党组)做好关爱帮扶相关工作。对开展关爱帮扶工作不力或不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工作的,将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注重过程把控,确保关爱帮扶起作用。要求关爱帮扶责任人开展关爱帮扶工作,应当提前熟悉受处分人员违纪违法案情、受处分情形、相关纪法规定以及受处分人员情绪、工作表现等,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综合运用面对面谈心、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全面了解其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实做细教育、管理、监督、帮扶、回访等各个环节工作,真正让受处分人员感受到组织的关爱和温暖。

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关爱帮扶有效果。明确对认错纠错深刻彻底、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工作作风转变明显、工作实绩突出的,或存在立功表现、在关爱帮扶期间主动交代问题或检举他人有关问题的,作出处分决定的党组织或单位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将有关情况抄送相关部门,作为对受处分人考核任用、减责免责的重要参考依据,真正体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让受处分人员卸下思想包袱,真心改正错误,立足新时代、激励新担当、展现新作为。(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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