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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适应监督新模式 派驻机构改革显成效

时间:2018-07-20 09:3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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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们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共立案19件,同比增长158.3%,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2人次,同比增长320%,‘探头'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明显增强。”泾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介绍说。

直面问题短板,派驻监督不留死角

“过去有的单位存在监督空白,如县委办、县人大办等单位常年没有纪检监察组,如今实现了派驻全覆盖,真正把监督触角延伸到了县级所有党和国家机关,有效扫除监督死角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深有感触。

据了解,通过实行派驻机构改革,该县共设立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51家单位。经过半年多的磨合,各综合监督单位已基本适应监督新模式,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监督责任落实更加有力,过去没有监督、不敢、不愿监督等问题逐步破解,特别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取得重大突破,如派驻县住建委纪检监察组敢于直面问题,今年已立案4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人,有效推动了本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厘清职责定位,增强“派”的权威

“派驻机构由县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对其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这是《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中的原文表述,意见还赋予了六项工作职责和八大监督权限;派驻纪检监察组在设立初期就明确要求不得参与驻在部门分工,不得从事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三转”工作并发文督促党组织贯彻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责主业更加聚焦;县纪委监委还专门成立派驻机构管理室,负责对派驻机构进行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使得“派”的权威大大增强。

选优配强队伍,提高履职能力

改革完成后,县纪委监委围绕监督执纪、信访举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宣传教育等主题,对派驻机构集中开展培训,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快速补齐业务知识短板。为确保工作的延续性,改革后,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均由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领导干部担任。同时,针对派驻机构改革后监督任务重、人员少的问题,划转编制45名,按照人岗相适、好中选优的原则,正逐步配齐。

“我组目前就我1人,准备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初核,正当我寻思着找其他组的同志协助调查时,你们送来1名年轻的纪检监察干部,真是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负责人高兴地说。截至目前,该县12个综合派驻组均实现配备2名以上干部。

压紧压实责任,发挥“驻”的优势

“派驻机构改革目的就是要打好监督执纪‘组合拳’,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要沉下身子摸清驻在部门的底数,深入了解被监督单位的行业特点和薄弱环节,实现精准有效监督”,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全县派驻机构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殷切希望。

半年多以来,各派驻纪检组组长履职尽责、马不停蹄,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走访摸底调研驻在部门及其二级机构;认真办理信访件,对问题线索开展核实调查;县纪委统筹谋划全县作风建设督查互查工作,共抽调派驻干部56人次,集中开展8批次督查活动,发现问题78个,监督成效明显。 (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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