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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多措并举综合提升派驻机构履职能力

时间:2018-04-17 08:0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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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纪委监委准确把握派驻监督工作相关要求,积极完善派驻机构建设,多措并举,提升派驻机构履职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向纵深发展。

加强人员配备,强化执纪监督职能。2017年12月,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重新设置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了11个派驻机构对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实施监督全覆盖监督。2018年3月,在实现派驻全覆盖基础上,面向全县公开选调16名年轻优秀公务员,把一批政治觉悟高、综合素质好的人员充实壮大监督执纪一线队伍力量,有效保证了监督执纪的人员力量。

加强学思践悟,提升履职尽责能力。为使派驻机构人员尽快进入角色,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举措上跟上时代步伐,为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打下基础。县纪委监委通过组织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分批赴中纪委杭州培训中心开展集中培训,对如何开展执纪审查、信访举报受理核查、执纪审理以及相关制度规定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提升派驻机构干部监督执纪能力和水平;通过跟班实习、协助办案等方式,切实提升纪派驻干部的办信办案“实战”能力;通过开展新进干部“导师制”“周五大讲堂”学习交流会等,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提出相关问题,相互交流探讨,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练就过硬本领。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派驻全覆盖涉及的单位多、人员广,为加强和规范派驻机构工作,县纪委纪委制定出台《肥东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对派驻机构的组织领导、职责定位、工作机制、工作内容、监督执纪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强化请示报告制度,规定派驻机构负责人每月县纪委监委主管、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派驻机构负责人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定期交换意见;每季度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一次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重大违纪事项随时报告;对疏于职守、监督无力、探头失灵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压实监督执纪责任。为促进派驻机构依法依纪、廉洁高效履职,县纪委纪委制定出台《肥东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推进派驻机构考核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考核采取定量考核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定量考核内容突出更加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分为自身建设情况、监督执纪问责情况两部分。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因监督不力或监督不到位,致使驻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派驻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派驻纪检干部的工作热情。(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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