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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进行时】阜阳:四注重四促进 大力促进监察体制改革“全融入”

时间:2018-01-16 16:3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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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以来,阜阳市坚持把人员转隶作为关键,把人员整合作为核心,强化思想引领、业务辅导、制度建设等重要环节,着力推进人员思想、工作、业务和方法的全方位融合。

注重谈心交心,促进思想融合。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抓在手上、做在前面,扎实做好考察谈话、廉政审查、家访等工作。人员转隶前前,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与29名拟转隶人员进行一对一谈话谈心,逐户进行家访,对转隶人员各方面情况和配偶、子女工作、业余爱好及家庭生活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打消转隶人员在环境适应、工资待遇、发展前景等方面的思想顾虑,提升转隶人员的认同感、尊重感、归属感和满意感,形成支持参与改革的思想自觉,有效促进了人员融合。

注重人岗相适,促进工作融合。强化内设机构调整,在原来6个纪检监察室的基础上,再增加2个纪检监察室和1个信息技术室,调整后,市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共计18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室。强化执纪办案力量调配。在转隶和选调33名人员工作岗位安排上,本着大稳定、小调整、促优化的原则,体现人员力量向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一线部门倾斜,兼顾审理、案管及综合部门的要求,各部门人员按照平稳过渡、人员交叉、混成安排、利于融合的原则予以选配。遵循这一思路,转隶过来的3名县处级干部,1名拟任市监委委员并兼任内设机构牵头负责人,另2名均安排为内设机构牵头负责人。在人员分配定岗上,除综合部门安排5人外,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管审理(含信息技术室)等执纪监督审查一线部门共28人,占转隶及选调总人数的85%。

注重培训帮带,促进业务融合。2017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阜阳市纪委举办了为期3天的市纪委机关和检察院转隶及选调人员法纪衔接业务培训班,促进市检察院转隶人员尽快了解熟悉纪检监察工作,纪委人员熟悉法律法规知识,确保改革工作与正风反腐两不误、两促进。参加培训的是从阜阳市检察院转隶和选调人员以及市纪委机关干部共100余人。培训采取集中授课、观看教育影片和交流心得体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党的十九大精神解读、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任务、新党章党规党纪、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及纪律审查业务知识、相关法律业务知识和纪检监察实务等内容。同时,突出“一对一”式传帮学,制定“室主任带培”计划,开展“一对一”式传帮带,促进新进人员和年轻干部快速成长,快速融入。

注重制度建设,促进方法融合。重点围绕纪委监委内部机构运作配合业务衔接和内部监督制约,积极探索制定相关制度规定,组织专门人员,在学习研究《监察法草案》的基础上,结合现有法律规定和监察委成立后监督、调查、处置职能,起草了《监察业务运行规则》、《监察留置场所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提前介入审理党纪政务案件的办法》、《对过问、干预纪检监察工作实行记录和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检察院、公安、法院协作配合办法》、《各业务室职责》等十余项制度,以及《立案决定书》、《询问通知书》、《讯问通知书》、《留置通知书》、《协助冻结资产通知书》、《查封通知书》、《扣押通知书》《采取技术调查措施决定书》等45项法律文书,强化程序意识,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同时积极探索在监察委“三定”规定制定、监察委监督网络延伸、定期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和意见征求制度建立、做好与检察院职务犯罪案件的有效衔接等方面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尽快使监察体制改革步入规范化、程序化发展的轨道。(阜阳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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