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以来,霍山县纪委会同县检察院认真做好开展在办未结案件清理、线索清理交接和涉案款物清理等“三清”工作。
明纪律,成立清理工作小组。成立霍山县转隶积压线索及案款清理工作小组,严明工作纪律,杜绝案件线索失泄密事件发生。
排工期,坚持原则落实责任。坚持“谁负责办理、谁负责清理”原则,对县检察院在办未结案件、线索、涉案款物等进行清理。严格对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落实“三清”工作责任。
强协作,整合力量完成清理。整合县检察院案管、控申举报、财务等部门力量参与清理工作,所涉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对于截至转隶前排查出的在办未结案、线索、涉案款物,逐案建立处置情况台账。7件在侦未结案件已于2017年12月5日全部办结移送公诉部门审查,所有暂扣款物除部分返还当事人外,其余全部追缴到位。
截至目前,霍山县纪委与霍山县人民检察院已顺利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转隶期间案件线索移交工作。(六安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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