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处分后,我心理压力很大,思想一度很低沉,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和爱护,没有因为一次错误就对我全盘否定。今后我一定不辜负组织的期望,更加努力工作,用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信任!”近日,泾县纪委监委对受处理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时,一位曾受处分的干部敞开心扉地说道。
为激励受处分干部从“有错”变“有为”,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不断深化回访教育,细化访前、访中、访后“全链条”工作环节,持续完善“回访、教育、重塑”长效机制,帮助“跌倒”干部解开心结、提振信心,重回干事创业的“赛道”。
“每位受处分干部的具体情况都不同,开展回访教育决不能千人一面、千篇一律,要坚持‘精准把脉’‘对症下药’,才能确保回访教育准确有效。”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说。
据悉,县纪委监委坚持“一人一策”,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教育。回访前,对受处分干部违纪违法案情、党纪政务处分类型、性格特点、工作表现、家庭状况等进行全面梳理,精准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心理状态,“量身定制”回访方案和谈话提纲,把谈心谈话、纪法教育、心理疏导贯穿全过程,确保回访教育做到点子上、谈到心窝里,切实把思想访通、把问题访透,真正帮助受处分干部祛除“心病”、重燃斗志。
此外,县纪委监委注重加强回访教育成果运用,对回访对象的思想认识、表现情况及时登记归档,将回访教育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动态更新受访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并与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建立双向沟通反馈机制,对知错悔错、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群众认可度高的受处分干部,在处分影响期满后及时向有关党组织、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使用,推动破除偏见,彰显纪法约束与组织关怀有机融合。
“回访教育既是‘暖心工程’,更是‘激励工程’。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推动监督执纪力度与组织关怀温度同频共振,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受处分干部积极性,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提供有力保障。”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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