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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驻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长和驻高校监察专员首次述职

时间:2021-01-26 10:4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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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至14日,安徽省纪委监委召开述职会,41名省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省监委驻省属高校监察专员先后述职,接受评议。

“去年,我们探索项目化监督模式,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建立了7个监督项目;毫不放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化解风险34户5.22亿元,清缴收回5亿余元……”

“我们率先与地方纪委监委签订《关于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协作备忘录》,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日常协作配合、协作处置问题线索等方面达成共识,相互支持……”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审查调查权限的使用上经验不足,有些权限使用还不够充分、不够熟练。”

述职会上,5名金融企业派驻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5名监察专员既总结成绩、查找不足,谋划今年工作,又向省委常委会、省纪委常委会和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提出意见。

“建议进一步发挥好执纪审查协作组的作用,并探索校地、校际协作、区域协作等方式开展执纪审查,破解熟人社会问题。”

“如何把握金融企业治理结构和行业特点、发现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如何健全协作机制、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落实。”

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全程参加述职会议,提出履职要求,并现场部署解决有关问题。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分工,分别作出点评。

“向省监委述职,有压力更是动力,增强了归属感。”一位参加述职的派驻高校监察专员表示。

据介绍,2019年9月,安徽省纪委监委正式向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华安证券公司、徽商银行、省信用担保集团和省农村信用联社等5个省属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2019年12月,向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和宿州学院5所高校先期试点派驻监察专员。这也是首次集中听取他们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报告。(陈多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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