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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单枪匹马”到“协同作战” ——安徽组建8个协作组加强对企业高校监督

时间:2018-09-16 09:0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万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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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雪原)“要加强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违反‘三重一大’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要严肃问责。”近日,安徽省监委向省能源集团公司发出监察建议书。该集团的相关问题,是由省纪委监委授权派出的一支奇兵——协作组发现的。

这是安徽省纪委监委创新监督模式,着力加强对省属企业、高校监督进行的一项探索。

安徽省共有省属企业37家,省属本科高校29所,干部职工53.48万人。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企业、高校纪检组织工作任务日趋繁重,“人手不够、能力不足”问题日益凸显,“裙带关系、同门师生”等熟人监督问题一定程度存在。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对象大量增加,又给企业、高校纪检组织履职带来新的挑战。

“要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高校的监督,着力解决影响制约企业、高校纪检组织职能作用发挥的突出问题。”安徽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惠在部分企业、高校调研时表示。

今年以来,安徽省纪委监委按照“行业相关、区域相近、大体平衡、便于管理”的原则,将省属企业、高校分成8个片区,组建8个协作组,其中5个企业协作组、3个高校协作组,着力破解监督难题。该省明确,协作组在省纪委监委领导下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由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担任组长或副组长,每组成员8至10人。

“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或派驻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通过研判,选择比较重要、复杂的企业和高校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报省纪委监委审批后,指定非本片区的另一个协作组办理。企业、高校纪委对反映其管理干部的重大、复杂问题线索,也可以向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或派驻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提出申请,提请协作组初核或牵头办理。”安徽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协作组依规依纪依法实施初核,根据初核结果,对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应党组织或派驻纪检监察组,按规定程序办理;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由省监委指定所在地监委立案调查。

“省能源集团公司的问题线索,最初就是由省纪委监委指定协作组开展初核的。协作组完成初核后,将该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白泰平涉嫌违纪违法,及企业生产、管理、经营等方面的问题线索移交省纪委监委。”安徽省纪委监委有关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表示,省纪委监委依据协作组初核情况作出不同处理:由省监委对该公司管理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发出监察建议书;由省纪委监委对白泰平进行立案审查并开除党籍后,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

从“单枪匹马”到“协同作战”,协作组带来的治理效能正在逐步释放。今年上半年,安徽省属企业、高校纪检组织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596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处理,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372人,第二种形态处理1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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