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滁州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海洋违反政治纪律问题。2018年3月,汪海洋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汪海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滁州市金融办副主任(挂职)孙宁生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2011年至2014年,孙宁生在先后担任滁州市南谯区财政局副局长、滁州南谯工业开发区主任期间,违规送礼金、礼品;违规发放奖金2.4万元(个人领取0.8万元);违规决定将公款借给私营企业(后被追回)。孙宁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发放的奖金被收缴。(滁州市纪委监委)
一、滁州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海洋违反政治纪律问题。2018年3月,汪海洋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汪海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滁州市金融办副主任(挂职)孙宁生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2011年至2014年,孙宁生在先后担任滁州市南谯区财政局副局长、滁州南谯工业开发区主任期间,违规送礼金、礼品;违规发放奖金2.4万元(个人领取0.8万元);违规决定将公款借给私营企业(后被追回)。孙宁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发放的奖金被收缴。(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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