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12月18日正式公布,安徽全省上下正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书》,以“不贰过”的态度,压茬推进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
2017年4月27号至5月27号,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徽省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29号正式向安徽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安徽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分别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成立了由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李国英任组长,常务副省长邓向阳、副省长张曙光任副组长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上报《安徽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面部署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安徽省举一反三,出台了力度更大、涉及面更广的《安徽省环境保护“五个一”专项行动方案》。安徽省委、省政府将《整改方案》列出的问题和其他突出环境问题按照“基本+”的形式,向各设区的市委、市政府及省直有关单位下达《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书》,并在省环保厅网站公布。
《整改方案》明确了按照“重生态、补短板,抓整改、治污染,强机制、创样板”总体要求,全面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
针对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4大类15个方面问题和中办二次回访指出的问题,《整改方案》将其分解成144个具体问题,制定了四大类整改措施。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会贯通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领域和环节,指导推动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扛起来,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环境保护考核评价体系,提高生态环境类指标在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持续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实行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环境质量负总责。二是大力加强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围绕建设绿色发展美丽巢湖的总体要求,坚持治湖先治河、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源、治源先建制“四个优先”,落实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四大任务”。
三是强化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以淮河流域为重点,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体化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三大革命”,着力减轻农村面源污染。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黑臭水体整治、生活垃圾处理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皖北地区为重点,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四是强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推动解决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坚决清理生态功能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着力解决群众投诉环境问题,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的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工作班子,全力推进整改工作。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14个责任追究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三是强化督查考核。采取周报送、月调度、月督导的方式,跟踪督办整改工作。四是强化信息公开和舆论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和监督。
下一步,安徽省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坚决整改,务求实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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