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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三个强化”为环保督察整改提供纪律保障

时间:2017-05-19 08:2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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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以来,池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督察组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环保督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力度,精准定性量纪,严肃追责问责,着力为全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根据省纪委《关于加强对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督查问责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纪委监察局及时进行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先后组织召开市纪委常委会、县区纪委书记会议,对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作出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做到执纪问责与问题整改“三个同步”,即同步介入、同步跟进、同步调查。

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全市环保督察问题问责工作台账,落实问责情况日报告制度,主动跟进问题调查整改情况,督促移交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根据问题线索反映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相关地方和部门,严肃处理,限期报结。组成专项督查组,赴现场查看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查阅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分析研判各责任主体履职尽责情况。

紧盯问题线索,强化责任追究。紧紧围绕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对党员干部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追究,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纪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坚持问题整改和查处问责相结合,做到“六个不放过”,即问题没有查清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明确的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不放过、查处不到位的不放过、问责不到位的不放过、信息没有公开的不放过。对该问责不问责或者问责迟缓、不力等情形,坚决进行追责。

截至目前,根据中央督察组的33件移交问题线索,全市问责25人,立案1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8人,部分问题线索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池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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