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黄山市纪委监委举办全市审理干部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实务测试、模拟室务会讨论、分组讨论交流等形式,提升审理干部实战业务水平。该市纪委监委坚持从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对下业务指导等方面综合发力,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案件质量是检验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的重要标准。黄山市纪委监委注重做好案件质量评查,研究出台评查办法,构建“日常评查+重点评查+全面评查”贯通衔接的评查机制。聚焦基础材料、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处分执行等环节,细化评查内容,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针对2024年以来县(区)纪委监委办理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该市纪委监委先后开展3轮评查,累计评查案件187件、反馈意见550余条。
针对日常案件审核和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证据收集、程序手续、定性量纪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黄山市纪委监委定期梳理编发工作指引,重点强化对办案程序、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等环节的督导,为审查调查部门收集证据、案件审理部门审核证据、案件定性处理等提供准确依据指引。
为防止案件评查“一评了之”,黄山市纪委监委建立“评查反馈—限期整改—跟踪问效”工作闭环,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形成台账清单,通过召开反馈会面对面反馈、汇总典型案例书面通报等形式,督促整改到位。强化举一反三,制定违纪违法案件审理流程及文书规范等制度机制,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探索推行提级审核机制,黄山市纪委监委加强对县(区)纪委监委办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对疑难复杂案件和上级重点督办案件常态化开展提级审核,严把案件质量。加强“乡案县审”,督促县(区)纪委监委认真做好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办理案件的审核把关,将乡镇纪委查办案件与县纪委监委自办案件统一评查标准、统一审理流程,积极破解“乡案”质效不高等问题。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已对县(区)纪委监委有关案件审核把关438件次。(本报通讯员 程永强 蔡梓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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