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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人生大事绝非廉洁小事 触碰纪律红线必将受惩

时间:2018-06-13 09:3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以案警示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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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来源】

2017年10月,有群众举报反映绩溪县华阳镇中心小学校长汪水明违规操办其子结婚和父亲丧事等问题。经县纪委主要领导批示,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立即组成核查组对此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实。

【情况调查】

通过对汪水明宴请的部分人员进行走访谈话,并且仔细查阅礼单账目等资料后,汪水明违规操办其子婚宴和父亲丧事的问题线索逐步得以核实。

2014年7月,因儿子结婚,汪水明为其操办婚礼,在绩溪县聚和园酒店大摆宴席20余桌,收受其所在学校39名教职工赠送的礼金共16900元,同时收受3名与学校有业务往来人员赠送的礼金共2800元。

2016年7月底,汪水明父亲去世,其在乡下为父亲办理丧事,后又在绩溪县聚和园酒店摆宴席6桌左右(参加宴请的多数为学校同事),收受其所在学校53名教职工赠送的吊唁礼金共19900元。

汪水明在教育系统工作多年,认为婚丧事宜乃人生大事,想到多年来自己与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有不少往来“人情”,为儿子结婚办事是正常的风俗习惯,同事之间你来我往属正常的礼尚往来。在这种错误认识的支配下,汪水明将纪律和规矩完全置之脑后,肆意收受下属和有业务往来人员赠送的礼金,公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触碰纪律红线。

【处理结果】

2018年5月16日,经绩溪县教育体育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汪水明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违纪者说】

汪水明本人在悔过书中写道:“作为一名有着30年党龄的老党员,却没有牢记入党时在党旗下的铮铮誓言,放松了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导致自身党性意识淡薄。一直认为自己不是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只是一所学校的领导,所以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可以放松一点,加之在原则与“人情”上认识模糊,是非观念不清,过多地强调人情往来,最终导致了违纪行为的发生。”

【执纪者说】

人生大事绝非廉洁小事,触碰纪律红线必将受惩。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及其他喜庆事宜,将公权力与个人私事交织在一起,不仅给权力带来寻租的空间,也会助长奢靡之风。每名党员干部都应自觉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依规守纪操办人生中的大事。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这起案件再次警醒我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正“四风”不能止步,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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