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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伪造儿子入党材料 “聪明”支书胆大妄为

时间:2018-04-17 08:1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以案警示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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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线索】

2017年12月2日,凤阳县殷涧镇收到县纪委批转的一条关于殷涧镇河南村原支部书记宋红章违规为其子入党的问题线索,殷涧镇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批转镇纪委调查核实。

【调查情况】

调查人员先调取了宋某的入党材料、毕业证书以及入党相关会议记录等材料。在外围取证的同时,调查人员仔细比对书证,宋某的毕业时间前后不一致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入党申请书上显示宋某2013年7月毕业于滁州城市职业学院,而毕业证书上显示宋某2014年7月毕业于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经查,2009年9月至2014年7月宋某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读书,2013年9月,时任河南村支部书记的宋红章为了使其子宋某能在毕业前入党,他挖空心思找人代写宋某的入党申请书及入党志愿书,并将宋某的毕业时间编造成2013年7月。2015年11月,宋某“顺利”成为预备党员。宋红章的自作聪明使得原本可以通过正常程序入党的宋某成为了违规入党。

【处理情况】

2018年1月10日,殷涧镇党委给予宋红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宋某违规入党情况交相关部门依规处理,同时,责令有关村干部作出深刻检讨。

【违纪者说】

“我以为像发展党员这样的‘小事’纪委不会查,就耍起了小聪明,我儿子原本可以通过正常程序入党,却被我害了,我愿意接受组织上的处理,我只有一个要求,希望组织上能宽大处理我的儿子……”面对组织的处理,宋红章懊悔不已。

【执纪者说】

入党本事一件圣神的事情,却被一些“别有用心”干部拿来满足自己私欲。宋红章作为老百姓的父母官,却带头无视党纪党规,对于入党这件事随便找个人代写好入党材料,随便写个推荐人、培养人就完事了。这不仅是对“党员”二字的亵渎,更是对党的严重不负责任。此案折射出当前基层党员干部规矩和纪律意识淡薄,甚至有的把党纪党规沦视为“稻草人”摆设。只有把规矩意识立起来,“潜规则”才会倒下去,各类穿着“隐身衣”的违法乱纪行为才会无处遁行。(凤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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