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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公然邀约“满月酒” 不听劝阻终受处

时间:2018-04-11 08:5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以案警示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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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来源】

2017年10月,群众举报反映五河县职教中心有关领导涉嫌违纪问题,县纪委在对该问题线索进行核实的过程中,发现该职教中心办公室主任梁锋涉嫌违规操办孙子“满月酒”等问题线索,县纪委立即对此问题线索进行核实。

【情况调查】

2017年1月,梁锋通过五河县职教中心微信群公然邀请教职工参加其孙子的“满月酒”,并称“全校教师全请,愿来的都来”。当有同事提醒操办“满月酒”会受到处分时,梁锋不但不听劝阻,反倒在微信群留言发布“我看能犯多大错误”等目无组织的不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2017年1月23日,梁锋顶风违纪,违规在县城某饭店为其孙子操办了“满月酒”,该校个别教职工受邀参加。

在其他一些问题上,梁锋纪律规矩意识的淡漠也被暴露无遗。2017年4月,梁锋在未向组织报告的情况下,私自带领4名高二学生赴合肥某企业务工。2017年6月,梁锋领取某保险公司营销员工号,代理保险业务,参与该公司的日常签到,并不顾教师身份,公然在手机微信群中自称为某保险公司顾问、客户经理等。2017年9月,梁锋在值夜班期间,与该校寝室管理员、保安等人在校门卫室聚餐饮酒。

经查,梁锋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操办孙子“满月酒”;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私带学生外出务工;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期间脱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工作期间饮酒。

【处理结果】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2018年3月1日五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梁锋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纪者说】

拿到处分决定的那一刻,梁锋悔不当初:“由于思想滑坡,我把同事们的好心相劝当作耳旁风,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了工作纪律,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信任,严重影响了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并在今后的道路上痛改前非,努力做回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执纪者说】

梁锋身为中共党员和学校中层干部,因为理想信念的缺失,把纪律规矩抛在了脑后,置他人的监督提醒于不顾,目无组织和纪律,频频做出有违人民教师身份的行为,在违纪的道路上渐行渐远。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定要以此为戒,加强学习,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时刻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切实抓好日常的监督管理和教育转化工作。(五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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