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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把“公权力”当成了“摇钱树”

时间:2018-03-27 09:2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以案警示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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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淮南市凤台县纪委根据省委巡视组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对县政协常委(县建委原主任)刘焱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并于2017年6月22日,对刘焱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核查情况

经查,刘焱在担任城关镇镇长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虚假工程发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财政资金17.24万元被他人非法占有;在担任朱马店镇党委书记和县建委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230万元。

处理情况

2017年9月2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给予刘焱开除党籍处分;2017年10月18日,经县政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焱开除公职处分;2017年12月12日,凤台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5万元。

违纪者说

“在反腐的高压态势下,我还抱着侥幸的心理,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人和自己谋利,使自己失去了做人的底线,忘记了入党宣誓,忘记了党章对党员的要求,忘记了党纪国法,忘记了组织的关心和培养,忘记了人民的养育之情,忘记了对家庭的责任和担当……”面对办案人员,刘焱悔恨不已。

执纪者说

刘焱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不注重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锻炼,信念动摇,无视法纪,心存侥幸,以权谋私,在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手、不收敛,把手中的公权力当成自己的摇钱树,大肆敛财,影响恶劣,最终走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身陷囹圄。刘焱违纪违法案件警醒每一位党员干部,“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之心,始终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自觉养成在监督下行使权力、在监督下开展工作的良好习惯,自觉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坚决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走好人生每一步。(淮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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