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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党纪处分当“一纸空文”触刑律终“锒铛入狱”

时间:2018-03-12 16:2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以案警示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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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来源】

2017年6月,龙子湖区检察院将在有关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原区政协社会与法制专委会主任乔治业涉嫌严重违反党纪的问题线索移交给龙子湖区纪委,区纪委立即对其立案审查。

【情况调查】

2010年11月,乔治业用其子名义注册成立蚌埠市安惠菜源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本人实际运作该企业,且并未向组织报告。2015年12月,龙子湖区纪委给予乔治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受到党纪处分的乔治业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以合作社的名义,许以集资人4%-6%的月息高额回报,通过业务人员介绍安排集资人参观合作社项目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采取与徐某某等103名不特定对象签订借款合同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694.9万元,用于该合作社生产经营以及支付投资人利息等。

【处理情况】

2017年7月10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乔治业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违纪者说】

乔治业忏悔道:“看到他人官场风光无限,商场照样赚钱,自己羡慕、眼红。在经商过程中贪欲越来越重,受到党纪处分后也无法收敛,在违纪的道路上超滑越远,最终沦入犯罪的深渊。对自己无视纪律要求,贪腐思想严重,顶风违纪酿成犯罪的结果悔之晚矣。”

【执纪者说】

廉洁自律是共产党人为官从政的底线,如果财迷心窍,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甚至将当官视为发财的资本,这样的领导干部很容易利令智昏误入歧途。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我们要以该案为鉴,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从而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禁得住诱惑。(蚌埠龙子湖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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