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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利令智昏雁过拔毛 欲盖弥彰作茧自缚

时间:2018-01-16 16:0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以案警示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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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

2017年8月,根据群众举报和省委第一巡视组交办,反映五河县卫计委医政科原科长钟兰喜收受贿赂等问题。因钟兰喜非中共党员,五河县监察局立即组成调查组对此问题线索进行核实,五河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又迅速以县监委的名义对其立案调查。

【情况调查】

钟兰喜在卫生系统工作多年,历任县卫生局行政审批科科长、县卫计委医政科科长。随着权力的增长,钟兰喜逐渐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在金钱物质利益的诱惑面前,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消极腐朽思想恶性膨胀,从而踏上了疯狂敛财的不归路。

在钟兰喜这里,“违反规定的事,给钱就能办;符合规定的事,没钱也不办。”某私营诊所经营者在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在县卫生局党委已经研究同意的情况下,钟兰喜却以“没去上班”、“打印机没纸”等各种荒唐理由敷衍塞责。万般无奈下,在给钟兰喜送了6000元的好处费之后,该名经营者顺利拿到了执业许可证。从2007年至今,钟兰喜利用颁发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册补办乡村医生资格证、监督管理医疗诊所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办公室、服务大厅、家中等地收受多名服务对象及下属的贿赂,每次收受钱、卡金额在数百元至上万元不等。

钟兰喜认为,大部分送钱的人都是知根知底的“朋友”,有求于自己,只要帮别人把事情办了不会带来任何麻烦,况且双方是“一对一、面对面”的交易,只要自己不承认,相关证据很难固定。在这种侥幸心理的支配下,在金钱的诱惑面前,钟兰喜利令智昏,铤而走险,甚至在案件调查前期,还先后变更使用多个电话号码与多名涉案人员联系,退还所收款物,妄图串供,以逃避调查处理。殊不知,“船到江心补漏迟”,在铁证面前,过多的挣扎只会欲盖弥彰。

经查,钟兰喜利用职权及职务上的影响,收受服务对象及下属共41人贿赂合计125590元,且调查期间,与他人串供对抗调查。

【处理情况】

2017年12月29日,经县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给予钟兰喜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8年1月3日,经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钟兰喜执行逮捕。

【违纪者说】

钟兰喜在被押送至五河县看守所的那一刻,悔不当初:“我一路拼搏,从一名人民教师转入机关,并走上中层领导岗位,是我没能经受住金钱的诱惑,一失足成千古恨。我对不起组织多年来的教育和培养,伤害了群众感情,也给家人们蒙了羞。感谢组织帮助我找到了内心深处藏污纳垢所在,认清了错误事实及产生根源,无论法律给予我怎样的处理结果,我都将好好改造,努力做回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执纪者说】

纵观钟兰喜违纪违法案件,驱使他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根本原因,是价值观的偏差。身为部门负责人,钟兰喜把正常的工作审批程序当成设卡索贿的工具,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金钱和利益当做唯一的追求,放松了对个人世界观、价值观的要求,最终沦落为金钱的俘虏。此外,钟兰喜作为卫生系统重点窗口部门的负责人,却在与群众打交道的过程中频繁伸手,雁过拔毛,并屡屡得逞,足见其内部监督的失之于软。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起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五河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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