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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宪法,这些常识每个人都应该知道

时间:2021-12-01 10:5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分类:宪法宣传     编辑:万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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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我们的宪法,才能忠实地崇尚宪法、自觉地遵守宪法、坚定地捍卫宪法。下面这些关于我国宪法的常识,你都了解吗?

我国现行宪法是哪一年通过的?

我国现行宪法是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于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

我国的“宪法日”是哪一天?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

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是什么?

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谁有权修改宪法、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我国宪法修改的程序是什么?

宪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

根据上述规定精神和以往修宪实践,宪法修改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党中央提出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第二阶段,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讨论,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和通过。

从新中国宪法制度近70年发展历程看,不论是制宪还是历次修宪,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是我国宪法活动的突出特点,也是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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