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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实名检举控告“三阶段”反馈提升群众满意度

时间:2021-02-20 10:0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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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祁门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您的举报信我们已经受理,现在正由相关承办部门办理,我们会根据‘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的原则’进行处理,请您放心等待。”祁门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在电话核实实名检举控告人时说道。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祁门县纪委监委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通过受理、办理、处理“三阶段”反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压紧工作责任,提升办理质效。

受理阶段即时反馈。在收到署名且留有联系方式的信访件后,信访室工作人员立即与实名举报人进行电话联系,在核实举报人身份后,将该举报信的受理情况反馈至举报人,属于纪委受理范围的,请其耐心等待调查处理;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告知其向有关部门反映,做好解释工作,尽力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办理阶段跟踪反馈。承办部门在收到实名举报信后,在遵守办案保密纪律的前提下,与举报人保持联系,进一步分析举报动机、内容、证据,主动听取举报人对所反映问题的补充意见,根据需要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工作进展情况,与举报人之间建立信任,为加快案件查办提供保障。

处理阶段最终反馈。承办部门将处置结果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反馈,面对面交流沟通,耐心细致说明处置结果及政策依据等,对举报人提出的异议如实记录,如举报人提供新的证据材料,及时核查作进一步处理,消除了群众疑虑,从源头上避免“重复访”、“越级访”问题。

2020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对9件实名检举控告进行“三阶段”反馈,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实名检举控告‘三阶段’反馈工作,同时查找反馈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这项制度,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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