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对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检查督办和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检举控告情况的综合运用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对全面提升委机关信访业务水平具有直接的指导、推动作用。”东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如是说。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简称《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对此,东至县纪委监委立足实际,增强制度意识,统筹安排疫情防控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把学习贯彻《规则》作为近期学习培训和工作重点,推动《规则》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力争让制度建设成果真正转化为工作效能。
认真学习研讨,吃透精神实质。按照先学一步、深学一步、学用结合的思路,做到人手一册,采取班子成员带头学辅导学、多措并举集中学、丰富载体自主学、测试检验等方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规则》,对第三章“检举控告的办理”、第五章“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第八章“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等重点篇章组织交流研讨,分享学习心得,增强学好用好《规则》的主动性自觉性。
严格对表对标,全面规范提升。对照《规则》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排查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综合分析、督查督办、实名反馈等各项职能工作,及时调整改进了6项与《规则》要求不一致、不适应的业务环节,补齐工作漏洞,规范细化工作流程,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再上新台阶。
强化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梳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相关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规则》为指南,结合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上升固化法规制度,不断推动信访举报制度建设向好发展。(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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