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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以案件质量评查促执纪能力提升

时间:2020-04-02 08:3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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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切实提高派驻(出)机构案件办理质量,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职能作用,滁州市全面启动对派驻(出)机构2019年度已结案件的质量评查工作。

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以市纪委监委分管审理副书记、副主任为组长的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评查组,评查组成员由市纪委监委抽调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和派驻(出)机构案件审理小组人员共同组成,具体评查方案报市纪委监委领导同意,评查结果及意见建议最后向市纪委监委作专项报告,确保整个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序进行。

精心组织,明确评查标准。评查组与相关部门就案件质量评查的组织领导、评查范围、评查标准、评查步骤等多次进行会商,寻求指导,借鉴以往案件质量评查的经验,将整个案件质量评查分为派驻(出)机构自查、评查小组集中评查及派驻(出)机构进行评查反馈问题整改三个阶段,预计在5月底全部完成。

务求实效,注重评查效果。本次案件质量评查将重点摸清派驻(出)机构案件办理质量现状,存在哪些比较大的共性质量问题,有哪些可以进一步提升空间的环节。同时,充分考虑评查范围、人员、时间、步骤、结果运用等细节问题,以保证做到评查范围明确、评查力量充足、评查时间充裕和评查结果真实,确保边评查、边提高,切实推进案件质量标准化,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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