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繁昌县纪委监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突出信访举报监督职责,有序受理信访举报200件,同比2017年增长19.8%。
精准受理信访举报。结合纪委监委职能,对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重新界定、扩充,明确受理范围,划定职责,统一口径。积极开展信访举报知识宣传,扩大群众知晓度。明确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不予受理的范围,引导群众依法合理信访举报。1-12月,受理信访举报200件,其中检举控告类160件,申诉1件,业务外39件。
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再造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明责任、深入排查、快速分流,明确受理、研判、阅批、交办、转办处理五个工作流程的操作步骤和操作方法,做到出入对账、全程留痕,确保处置规范化、制度化。探索信访举报闭环管理,严把“第一道关口”,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建立信访、案管、承办部门等部室协调配合机制。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处置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其中转立案9人,开除党籍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3人,行政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8人,谈话提醒2人,书面检查1人。
抓好重复信访问题。针对扶贫领域、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重复信访多发领域开展调研,找准问题症结,制定科学可行的解决方案,做到“一信一策”。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台账,加强跟踪督办,实行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化解制度,努力减少重信重访的“存量”。对群众反映强烈、调查难度大的重信重访件,依据《繁昌县纪检监察组织工作协作区管理暂行办法》统一抽调人员,协同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把重信重访件办理纳入考核,平时“记账”,季度“销账”。今年开展重复件专项治理4件,办结4件,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1人,发现其他关联人问题线索1个。(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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