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来安县纪委监委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强化信访举报日常精细管理和办理工作,助推信访工作提质增效。截至目前,受理信访348件,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95.2%。
实施分类处置确保“零积压”。对所有录入的信访件,从是否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信访、是否属于初信初访、是否属于重要信访件三个方面进行分析研判,明确信访件处置方式。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件、实名且可查性较强的等5类情况纳入重要信访件范畴。凡涉及县管干部的,移送案管部门作问题线索处置;领导交办、涉及多部门跨地区需要综合协调的由信访室负责承办;一般信访件交由负责监督的纪检监察组织办理,并要求相关部门按时按质办结。
强化管理督办确保“零存案”。建立信访件专人负责制,指定专人负责信访件的收接、办理和归档,做到程序规范,处理留痕。建立跟踪督办和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对全县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交办、转办信访件,在办理期满前10日内,及时提醒按时办结;对重要的或逾期未报结的信访件,通过发函督办,督促尽快办理;对重要、疑难信访件,派员上门督办;对工作不力,经多次催办仍不能按要求办结的,进行通报督办,限期办结。
注重反馈创新确保“零投诉”。出台《实名举报反馈暂行办法》,明确对实名举报实施“四反馈”,即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反馈;承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与举报人沟通交流,做到程序反馈、办中反馈、结果反馈,避免越级访、重复访。探索推行信访监督“四公开”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需引起重视、匿名重复访等4种情形信访,通过召开党员代表、群众代表会议等公开反馈信访问题和调查结果,现场对信访办理情况进行公开评议、公开问询、当场解答,直接把执纪的声音传到群众耳朵里去。(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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