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埇桥区纪委监委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化解重复访积案专项行动,着力排查化解基层重信重访问题,多措并举集中解决基层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截至目前,该区已累计排查重复访积案31件次,化解27件次,积案化解率达87.1%。
排查线索建台账。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全面排查问题线索,特别是已办结未息访的案件线索,逐乡镇、逐单位进行排查,梳理汇总重复举报信访件,建立工作台账,详细记录转交办时间、承办单位、报结时间、督办情况和处理结果等,由专人负责管理。
领导包案抓督查。坚持“三定一包”,定办案人员、包案领导、办案时限,对办结案件包息诉罢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对所分管的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指导,做到思想认识、工作措施、检查督查、责任要求四到位,对进展缓慢的信件采取电话督办、现场督办、调度督办等形式,督促按时办结。
严格把关保质量。区纪委严格把好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关,落实上报材料审核制度,对案卷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调查不全面、问题线索没有查清、处置结果不符党政纪条规规定的,一律退回交办单位补充调查或重新提出处理意见;对个别处理不力、情形复杂的信访件,主要领导带件督导;对重大疑难信访件或短期内难以解决的信访件,采取多个部门联合会办、协办的方式予以解决,确保信件办理质量。
及时反馈销积案。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信访案件办结后及时反馈举报人,处理恰当,举报人满意的,进行销案;相关部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诉求解决解释到位、矛盾化解到位,举报人不再举报的,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销案。区纪委监委定期对基层信访案件销案情况集中听取汇报,逐件进行对账、审核。(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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