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受理,已按程序转相关部门办理,案件办理结束后,会及时向您反馈办理结果……”这是宿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受理实名信访举报件后,与实名信访人沟通联系并进行受理告知的一幕。
近年来,宿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把化解重复访问题作为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重要抓手,不断压实工作责任、创新方式方法、深化源头治理,推动重复访问题有效化解。
着力压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对初次举报件落实“首办负责制”,建立“受理-核查-反馈-回访”全流程闭环机制。要求承办部门严格执行“事前、事中、事后”三次见面反馈:核查前与举报人沟通,明确办理方向;核查中告知进度,听取新意见;办结后反馈结果,做好政策解释。同时,实行台账式管理,详细登记承办单位、办理时限、处置结果等信息,对超期办理的进行预警提醒。通过电话催办、实地督查等方式,进一步压实责任。此外,加强自查自纠,狠抓初信初访办理质效,对反映问题调查不到位的,限期开展补充核查、重新核查或提级办理,并做好反馈,确保每一件初信初访都“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在强化初信初访件高效办结的同时,紧盯重复信访案件从严审核督办,依托检举控告平台,用活“数据筛选+专题分析+典型案例”分析模式链条,深挖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等导致群众重复信访举报的“疑难杂症”,坚持领导包案包片,包案领导下沉一线调度督导、深入基层带信下访,深化开展“四访”活动,做到包统筹、包核查、包处理,保结案、保反馈、保稳定;切实压实承办责任及属地属事单位责任,发挥信访部门协调督促整改作用,推动群众合理诉求解决。
与此同时,注重用数据说话、向机制发力,推动源头治理。每月梳理信访数据、每季度形成综合分析报告,精准研判重复举报集中的领域和问题,对反映突出的单位及时约谈提醒。承办部门针对办理重复信访案件过程中暴露的共性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从根源上减少同类问题发生。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我们将持续优化信访举报工作机制,让渠道更畅通、办理更高效、服务更贴心,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