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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干部群众热议宪法修正案通过

时间:2018-03-14 08:1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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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完善国家主席任期任职制度,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宪法修正案在蚌埠广大干部群众中引发热议,大家纷纷表示,宪法修改顺应了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必将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进一步引领法治中国建设,为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提供坚实宪法保障。

市人大机关干部表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是国之根本、法之源泉,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修改宪法,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对激励和引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具有重大引领意义。把这些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是必须的、适时的,是符合宪法发展规律、符合时代发展和实践需要的,有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加有效地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需要。”市纪委、市监委干部认为,在宪法中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顺应了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迫切要求,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部署,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

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干部职工表示,宪法修正案把党的主张依照法定程序载入宪法,成为国家意志,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对于提高全民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同时,应该在宪法学习宣传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支持引导、大力开展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龙子湖区建新社区党支部书记于红说,宪法修正案的表决情况牵动着社区居民的心,表决通过后,大家纷纷在自建的微信群里第一时间热烈庆祝,认为这次宪法的修改得民心、顺民意,将让国家发展得更繁荣富强、群众生活得更幸福美满。

安徽昊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设备事业部副经理杨波认为,从企业的角度出发,他非常赞成将贯彻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认为此举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要求,给企业发展吃了定心丸。

“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到‘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一字之变,囊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彰显了我们党依法治国理念和方式的新飞跃。”蚌埠学院大三学生胡一鸣认为,每个公民都应该努力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都应该成为宪法的坚定信仰者、宣讲者、实践者、维护者,让尊宪守法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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