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区财政局党组成员、民生工程办公室主任杨浩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5月至2020年6月,杨浩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多次驾驶烈山区会计核算中心公务用车,用于个人上下班。2021年1月,杨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安徽省纪委监委)
淮北市烈山区财政局党组成员、民生工程办公室主任杨浩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5月至2020年6月,杨浩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多次驾驶烈山区会计核算中心公务用车,用于个人上下班。2021年1月,杨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安徽省纪委监委)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