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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9-09-12 08:4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宣城市,宣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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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德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新杭中队中队长徐利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末和2018年末,徐利军两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消费卡,价值1000元。同时,徐利军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9年6月3日,徐利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  

二、宁国市胡乐镇龙池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唐宝国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11月26日,唐宝国在宁国某酒店举办乔迁喜宴,违规收受“两委”班子成员、村民组长以及企业负责人等10人礼金4500元。2019年7月22日,唐宝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  

三、泾县象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江松年违规公款旅游、领取津补贴问题。2018年6月22日,江松年等6人在开展“七一”支部活动后,经江松年同意赴附近景点旅游,违规报销景点门票480元。2018年5月至2019年2月,江松年违规领取自设的“满勤奖”等津补贴8560元。同时,江松年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9年7月11日,江松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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