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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7-03-01 10:3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芜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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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公证处原主任许向农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初至2014年3月,时任县公证处主任许向农同班子成员共同商议,采取多开办公耗材等方式套取资金3万元,用于发放职工福利1.2万元,余款用于账外支付招待费和购买接待用烟。经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许向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副主任古有斌行政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二、县财政局荻港镇财政分局原局长张建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张建华在孙村镇财政分局、平铺镇财政所和荻港镇财政分局任职期间,先后多次收受辖区内村委会、学校和工程承包商购物卡、现金等。其中在十八大以后、2015年春节和2016年春节期间分3次收受5500元。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建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资金予以收缴,上交财政。(芜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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