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六安: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8-09-13 10:4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六安市,六安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一、金寨县九寨峰林场副场长(主持工作)王俊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接受吃请问题。2018年7月18日下午,王俊带领九寨峰林场8名工作人员,分乘林场公务用车和一辆私家车前往天堂寨镇街道接受天堂寨镇居民兰某某请客吃晚饭,王俊一行在吃晚饭期间被举报人拍照。8月23日,王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规使用公车费用。

二、六安叶集区洪集镇原大桥学校校长余辉利用职务影响操办喜宴问题。 2015年3月,余辉任叶集区洪集镇大桥学校副校长(主持全面工作)期间,在大桥学校食堂为其儿子操办结婚喜宴,收受大桥学校34名教师职工礼金共9900元。2018年8月,余辉任洪集镇大桥学校校长期间,在大桥学校食堂违规为其孙子举办满月喜宴,收受大桥学校29名教师职工礼金共12800元(已于2018年8月主动退还)。2018年9月,余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9900元。(六安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