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滁州: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7-03-02 08:1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字体: 】      打印

一、天长市关塘中学原校长朱长江重复发放加班费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8月,时任天长市关塘中学校长朱长江违规签批同意校领导班子成员及报账员缪某重复领取加班费共计54550元,其中朱长江个人领取加班费19850元。朱长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二、明光市潘村镇张台村党支部书记马道鹏、村委会主任尤传斌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4年3月,经马道鹏、尤传斌同意,张台村村委会以发放中低产田改造占地赔偿款名义处理招待费、津补贴等共计52200元。马道鹏、尤传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全椒县黄栗树林场驾驶员褚孝发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月2日,褚孝发利用职务之便,私自驾驶公车送家人到全椒县城。褚孝发受到警告处分,个人承担车辆使用费120元。当日带班领导、工会主席谭增斌,办公室主任何玉峰因监管不力、车辆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滁州市纪委)

相关新闻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