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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安徽省分行:“四个强化”“四个突出”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

时间:2021-06-09 11:3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高校企业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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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发挥表率作用,这是省分行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举措,也是给已经踩线的同志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建行安徽省分行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2020年以来,安徽省分行针对“四风”问题,共给予党纪处分4人,问责党组织2个,责令退赔相关费用3.785万元。

强化组织部署,突出全面从严。2020年3月,安徽省分行纪委在全辖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专项整治工作。在自查自纠阶段,从省分行党委和班子成员做起,全辖668个单位和4044名领导干部逐一开展自查;在现场检查阶段,省分行纪委组建督查组7个,对23个二级分支行和省分行本部开展了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和不足21个。

强化标本兼治,突出监督效果。省分行纪委梳理目前正在执行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制度文件27个,做成“口袋书”并下发全行组织学习。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各级纪检机构累计公开约谈287人次,谈心谈话49人次。针对体制机制方面问题,纪检机构共向相关党组织发送建议书7份,督促完善制度机制5项。

强化纪律规矩,突出典型表现。严肃查处辖内一起原某市分行主要负责人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费用的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6名有关责任人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对现场督查中发现某支行组织员为应付检查,擅自伪造会议记录的问题,给予该组织员党内警告处分,对承担管理责任的部门负责人提醒谈话处理。

强化责任落实,突出党内问责。对辖内某县支行主要负责人公车私用且未如实报告的违纪问题,除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组织处理,对其免职并取消相关待遇外,同时对所在市分行党委、派驻纪检组予以党内问责,给予通报处理并责令整改,给予市分行分管行领导等4名党员干部批评教育或提醒谈话处理。(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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