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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交控集团纪委:出台“十个不得”严明组织结构优化调整纪律要求

时间:2020-06-23 17:2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高校企业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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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集团公司组织结构优化调整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近日,集团公司纪委印发通知,严明“十个不得”纪律要求。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在组织结构优化调整中要加强纪律约束,务必做到“十个不得”:在政治纪律上,不得散布不利于集团公司组织结构优化调整、不利于集团公司深度融合的言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组织纪律上,不得突击提拔干部、借机进人或调整岗位,不得从原单位随带驾驶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不得在调离后干预原单位干部人事等工作。在廉洁纪律上,不得在干部交流过程中用公款为被交流干部接风、送行或违反规定向其馈赠纪念品、礼品,不得从原单位携带车辆等。在工作纪律上,不得泄露、扩散或打听关于组织结构优化调整和干部人事的秘密,不得消极怠工、互相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在生活纪律上,不得贪图享乐,造成不良影响。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上级的决策部署要及时传达,研究具体措施贯彻落实。要做好工作衔接,尽可能缩短新设或合并组建部门的“磨合期”,促进人员深度融合,尽早使各项工作步入正轨。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坚决查处贯彻集团公司党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突出问题,大力纠治不利于改革发展、不利于深度融合、不利于团结稳定的错误言行,严肃处理组织结构优化调整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安徽交控集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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