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安徽省监察委员会、中共滁州市委批准,中共滁州市纪委、滁州市监委对定远县政府原副县长、安徽定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戴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 戴勇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戴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宗旨意识,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滁州市纪委常委会、滁州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并报中共滁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戴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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