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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原三级高级检察官张大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6-10-13 15:4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纪政务处分,县处级干部,案件发布     编辑:张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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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黄山市委批准,黄山市纪委监委对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原三级高级检察官张大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大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收受财物用于单位开支;贪欲膨胀,胆大妄为,侵吞单位公款占为己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张大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黄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大文开除党籍处分;由黄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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