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寿县县委批准,寿县纪委监委对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四级高级法官尹本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尹本毅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送礼,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法犯法,将司法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办理和执行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
尹本毅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寿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尹本毅开除党籍处分;由寿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寿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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