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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政协原主席汪百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时间:2024-03-19 14:5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纪政务处分,县处级干部,案件发布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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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安庆市委批准,安庆市纪委监委对宿松县政协原主席汪百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汪百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报销个人费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服务,默许亲属利用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对个人有关事项隐瞒不报、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规向司法机关说情、打招呼;心无敬畏、甘于被围猎,长期和管理服务对象赌博;贪婪无度,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项目承接、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汪百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庆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安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汪百春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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