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作风关系人心向背,决定党和国家事业成败。优良的作风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时期,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提供坚强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实现了作风建设“一子落,满盘活”良好局面。作为党的纪律部队,纪检监察机关在学习教育中必须走在前、作表率,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决走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第一方阵。
紧扣“深学”,严防理论学习“浮光掠影”。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为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提供了根本遵循。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全面把握其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中央八项规定内涵丰富、要求明确。在学习中要准确理解八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要静下心来,用好“挤”“钻”“恒”的学习方法,构建系统性、常态化学习模式,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温故知新中,达到质的转变,使让八项规定精神“入心见行”。
突出“细照”,严防警示教育“蜻蜓点水”。违纪违法案例是最好的反面教材。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中要求,“运用由风及腐案例加强警示教育”。通过案例剖析,可以使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严重危害性,从而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我们要在学习反面典型案例时,注重自警自省。真正以“身边事”“身边人”为镜鉴,反躬自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此外,还要根据部门和自身岗位实际,分析相关典型案件中存在的风险点,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提高警惕性。
注重“笃行”,严防贯彻落实“畸轻畸重”。 深学细照的目的在于更好地贯彻落实。要通过深入学习和对照检查,掌握有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效方法。纪检监察机关在贯彻落实中,尤其要把握好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内在统一关系。要“严”字当头抓作风,切实发挥中央八项规定这一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的约束作用。同时也要弄明白,严,不是要把大家管死,使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而是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从这个角度来讲,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既是划定禁区底线,也是装好防护栏。只要在防护栏内干事创业,完全可以大展拳脚、大有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作风建设和实际工作中,树立起“推动干部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前提下大胆干事”的意识,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蚌埠 付静思)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