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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隐形“回扣”背后的幡然悔悟

时间:2019-10-17 09:1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清风苑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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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怀着无比自责与懊悔的心情向组织递上这份检讨书,一定将此次教训铭记在心,时常警醒自己。”不久前,广德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收到某乡镇学校李老师寄来的一份检讨书,同时收到的还有该校其他两名教师写的检讨书。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2018年冬季,有线索反映某学校教师推荐学生购买学习机。收到此线索后,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即刻成立调查组并启动初步核实。

“你好!我们今天来是想核实一下关于向学生宣传并推荐购买学习机一事。”

“这的确是事实,我一定积极配合调查、改正错误。之前我确实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也没有及时制止校外人员的推销行为。”

经初核,该校共有三名教师参与了向学生及其家长宣传并推荐购买学习机,并因部分家长购买学习机而获得人均三百余元的劳务费。

数目不多的劳务费看似不起眼,实则是带着商业气息的隐形“回扣”福利。三名教师从一开始就对校外人员推销学习机一事掉以轻心,而且产生“向学生推荐购买学习用品对其学习本身没有坏处”的侥幸想法,没能意识到这种行为在无形之中既增加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破坏了师生之间的平等和谐关系,又让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教师声誉受损,最终受到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的处分。

“你的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五条和教育部‘六条禁令’”中的有关规定,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我自身纪律性、原则性不够强,目前已经将全部劳务费一一退回,我自愿接受组织处分,并以此为戒。” 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危险性后,三名教师在调查组初核期间就将收到的全部劳务费退回,但违反相关规定的事实无法改变。

“现在我深深感受到,这是个极其危险的倾向和苗头,在感到无比懊悔的同时,我也感到十分幸运,感谢组织对我的问题发现处理及时,让我及早地幡然醒悟,这也是我今后人生成长道路上的一次关键性转折。”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发现小小的错误苗头能及时制止并修正错误,就不会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广德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江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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