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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对各综合监督单位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

时间:2018-09-12 09:3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派驻机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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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紧盯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严查“四风问题”,深入推进“三查三问”,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织开展对各综合监督单位作风建设专项督查。

此次专项督查范围为省发改委(含省能源局)、省统计局、省物价局、省粮食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督查方式为单位自查和实地检查。各单位首先开展本单位作风建设自查自纠,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报告,纪检监察组再组织人员深入各单位进行专项督查,主要检查各单位财务账目、票据、凭证、台账和制度执行情况等。

专项督查内容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办公用房管理使用情况、公务接待相关情况、津贴补发放相关情况、因公出国经费管理使用相关情况,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要求、省三十一条规定等情况。

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要求,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对发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及时整治,严肃查处,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二是加大问责力度。各单位要畅通监督渠道,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对顶风违纪、禁而不绝的,既处理当事人,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三是严格督查纪律。督查组成员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格遵守督查工作纪律,坚持依规依纪督查。对督查工作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要认真记录,及时报告,防止走过场现象发生,务求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取得实效,确保各综合监督单位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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