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文化厅纪检监察组坚持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执纪审查保持高压态势,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动态管理《驻省文化厅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一览表》,所有问题线索明确专人负责,并在线索处置会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处置意见,做到“一个口进一个口出”。2016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67件,其中谈话函询类33件、初步核实13件、立案12件、予以了结9件,实现问题线索“零暂存”。
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定期对信访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信访反映问题集中的部门和单位,采取约谈提醒、督导调研、提出建议等方式,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置。对个别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问题线索,及时谈话提醒并给予批评教育,让“咬耳扯袖”“ 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督促巡视问题整改。对照中央巡视整改情况“回头看”、省委巡视组意见反馈,督促综合监督单位纠正违规用人、违规发放“劳务费”、违规公车使用、不如实报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违纪问题动辄则咎,露头必打,强化惩治震慑作用。2016年以来,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其中党内警告6人、党内严重警告10人、行政警告2人、“双开”2人;涉及处级干部15人、一般干部5人;给予组织措施24人,其中谈话提醒12人、诫勉谈话8人、辞退1人、批评教育3人,促进管党治党严紧硬。(驻省文化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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