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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花山:强化“四点举措”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1-11-25 10:4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巡察工作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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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巡察工作真的是为咱们老百姓办实事的,自从我们村巡察整改之后,环境也变美了,村里的大事小事也都公开了,干部们的作风越来越好了。”近日,霍里街道前进村一位大妈对巡察办回访的工作人员深有感触地说道。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马鞍山市花山区委巡察办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抓手,把立行立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压实“上提一级”的主体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党(工)委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明确镇、街道层面统一安排调度、统一节点时限、统一尺度标准,同时,对其中的顽瘴痼疾进行专项治理,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长效管理。

落实“对账销号”的整改管理。花山区委巡察办建立反馈问题、整改措施、问题线索和区委书记点人点事“四本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定期对账、办结销号。

推动“协同联动”的专项监督。花山区委巡察办联合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跟进实地督查、评估验收。根据督查的结果,按适当比例挂“红黄牌”督办。再验收仍不合格的,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或第一责任人进行问责。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制定《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将落实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并与年度考核、提拔使用等挂钩,确保巡察整改的严肃性。

用好“形成震慑”的问责利器。在具体“改事”的基础上,盯住具体责任,倒查领导责任,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适当兼顾其他形态。二届区委巡察整改期间,已制定整改措施4000项,建立完善制度1084个,退缴各类津补贴408.8万余元,追责问责164人,其中24人移送司法机关。

“花山区委巡察机构始终将问题整改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每轮巡察后,将认真总结、深入分析巡察发现的问题。对巡察整改问题进行‘回访’,抓细抓常抓长,防止老问题反弹回潮。”花山区委巡察办主任表示。(马鞍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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