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市纪委监委出台《淮南市纪委监委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提出构建“1+10+10+1”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体系。
构建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督促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坦荡真诚与企业交往,推动广大企业经营者弘扬企业家精神,积极主动同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沟通交流,为推动该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制定政商交往正面负面清单。《工作意见》明确了鼓励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推动政策落实;及时走访调研;提供高效服务;充分听取意见;帮助排忧解难;强化应急处置;坚持诚实守信;参加商务活动;落实保障要求以及严禁在涉企工作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严禁在服务企业中人为设置障碍,不作为、慢作为,截留涉企优惠政策,违规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影子公司”贪腐谋利等。
强化监督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激励担当作为等三方面加强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精准把握纪法尺度,进一步容错纠错,激励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担当作为。
这次就是要进一步细化交往规范,解决‘亲’而不‘清’的问题。同时,结合学习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干部作风建设为抓手,通过优化政务服务,要求党员干部既清清爽爽用权,又倾情倾力服务,主动关心、及时回应企业的合理诉求、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切实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添薪续力,把市场主体活力更好释放出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淮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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