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作为全省2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之一,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有哪些重点部署和安排?请你们向我们作一介绍。”这是该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带队到县乡村振兴局调研督导时的一个场景。
近日,该县纪委监委制定下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工作清单》,以清单化管理,精准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强化政治监督,压实主体责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重要论述的内涵要义,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责任担当,突出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立足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充分运用督导检查、明察暗访、约谈提醒、发函督办、纪检监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压紧压实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治责任。
聚焦监督重点,推动任务落实。将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等4个方面作为重点开展监督,细化40项具体监督任务,梳理对应的职能部门,明确监督责任单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严肃查处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集体“三资”管理腐败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精准执纪问责,保障各项惠农富民政策直达基层。
加强协作配合,提升监督质效。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上下联动,紧密协作,分工负责,创新工作方式,抓实过渡期专项监督的政治任务。持续运用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机制,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惩处问责、精准施治规范,靶向消除腐败存量、有力遏制腐败增量。对重点工作采取“室组”联动加强监督,对重要问题线索采取协作区或直查直办加强办案,提升监督执纪质效。
“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工作,是我县纪检监察机关今后5年的重大政治任务,每年将选择重点项目或工作任务开展专项监督,以有力监督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