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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五项机制”推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时间:2021-11-11 09:3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巡察工作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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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建立工作机制,使巡察整改有章可循,为深入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高质量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提供了根本遵循。”明光市委巡察办负责人如是说。

为确保巡察整改改到位、改彻底,明光市围绕巡察整改,建立完善联系包保、审核会商、指导督导、约谈提醒、量化评估“五项机制”,凝聚巡察整改合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联系包保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巡察整改的包保责任人,呈送巡察问题《提示函》,提请整改调度,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共向16位分管和联系的市领导报送了《提示函》26份。

审核会商提升整改质量。围绕症结原因分析是否透彻、整改措施是否可行、整改成效是否明显等,对整改方案、整改报告进行审查审核、集体会商,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先后组织会商40余次,提出修改意见建议500余条。

指导督导助推问题解决。按照分片包干的形式,根据每轮巡察对象,成立若干整改指导督导组,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督导。今年以来,8个整改指导督导组对33个党组织,开展指导督导45次,查摆纠正问题80余个。

约谈提醒推动整改落实。建立整改约谈制度,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整改落地见效。今年以来,先后约谈19个党组织,28人次。

量化评估检查整改成效。对巡察整改情况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将评估结果纳入党建综合考核及目标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放大巡察的政治效果。今年以来,3个评估组已对15个党组织开展整改成效量化评估。(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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