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十一届合肥市委第九、第十轮巡察整改情况专项检查动员会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华克思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宣布了各检查组组长及任务分工。市委第九、第十轮巡察的40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整改专项检查是推动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的现实需要。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部署,按照整改“四个融入”的要求,把专项检查工作作为巩固和扩大巡察监督成效的重要手段,以钉钉子的精神,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会议指出,要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紧紧围绕“责任履行、问题整改、线索处置”情况查找发现问题。要强化“三查三纠”,即:查责任履行情况,督促纠正拒不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查问题整改情况,督促纠正整改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等问题;查线索处置情况,督促纠正处置不及时不合规等问题。
会议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做到“四个不放过”,即:没有整改的绝不放过,降低标准整改的绝不放过,整改不及时的绝不放过,成果运用没有举一反三、没有进行制度规范、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绝不放过。要严肃纪律要求,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要及时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汇报,并视情采取约谈、发整改督办函、发整改问题清单等方式,进一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十一届合肥市委第九、第十轮巡察整改专项检查将于7月上旬至8月中旬开展,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组建3个专项检查组,对市委第九轮及第十轮巡察暨巡察“回头看”的40家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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