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兜底式’巡察以来,查处基层干部74人,移交司法机关7人,发现并有效解决村内道路整修、未通自来水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86个,切实做到维护好群众最根本利益,真正把惩治基层‘微腐败’落细落实。”砀山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冯厚祚介绍道。
砀山县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政治巡察向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延伸的意见》,扎实推进县委巡察监督全覆盖,全方位高质量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紧紧围绕群众身边微权力、微单位、微干部,探索开展“兜底式”巡察,着力发现和推动整治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紧盯“微权力”。加强对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依托县纪委监委“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根据“小微权力”清单和相应规章制度,对群众身边“微权力”运行和透明、真实、公开方面开展巡察监督,着力发现并解决基层干部独断专行、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弄虚作假、逃避监督等违规违纪行为,一体推进农村基层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紧盯“微单位”。围绕惠农利民政策落实、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精神文明创建等重点环节领域,对乡镇民政办、建管所、医院、学校及文化站等小微单位进行分类梳理,着力查找在群众房屋改造、看病就医、子女上学、生活保障等工作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及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紧盯“微干部”。重点监督群众身边“微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责任履行情况,看基层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者、执行者是否担当尽责、热情为民服务,是否积极解决群众利益诉求,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督促认真履职、依规依法规范用权。
“‘兜底式’巡察真正实现了监督向基层群众身边全覆盖,作为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之外的有效补充,进一步织密了巡察监督网, 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细落小、落地生根。”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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